廉洁责任制度

廉洁责任制度
一、目的:通过规范、完善集团廉洁责任、廉洁自律、廉洁考评的管理,进一步发挥廉洁责任的保障作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廉洁责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
1、集团惩防体系建设委员会负责集团廉洁责任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指导工作;
2、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廉洁责任建设的落实和实施工作;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年度廉洁目标责任书签订的组织工作;
4、集团监事会、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廉洁责任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5、集团监事会系统负责对干部进行个别或集中廉洁考评工作;
6、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将廉洁扣分记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7、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廉洁责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8、重要岗位人员应自觉履行本岗位廉洁自律和廉洁承诺的规定。
四、管理流程及主要管理内容
1、集团惩防体系建设委员会每年底制定下一年度廉洁责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廉洁责任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
2、集团惩防体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廉洁责任建设工作计划的内容,拟定年度廉洁目标责任书,并更新、完善重要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内容;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年度廉洁目标责任书签订的组织工作;
4、各单位根据廉洁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开展各项廉洁建设工作的部署、实施和自查工作,确保年度廉洁目标的实现;
5、各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梳理出廉洁风险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并与重要岗位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重要岗位人员应切实履行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内容,确保不发生不廉洁的事件和行为;
6、集团监事会、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年度廉洁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
7、集团监事会、行政管理中心根据分工分别调查处理各类不廉洁案件;
8、集团监事会系统负责对个别干部进行不定期的廉洁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改正;集团监事会每年负责对全体中高层干部进行定期廉洁评价,评价结果及时记入干部廉洁档案,并作为干部晋升、调整的依据之一;
9、各单位自己发现并查处的不廉洁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报送集团监事会或总裁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不进行考核;不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避重就轻的,追究承办人员、审核、审批人员的责任;
10、每年年底,集团监事会、行政管理中心将各单位本年度发生的较为严重以上的不廉洁案件进行汇总,并书面报送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廉洁目标责任书的规定,扣罚相应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五、考核
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行政分1-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集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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